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分工及职责
职能部门党委

经职能部门党委党委班子研究,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委书记梁林同志,在职能部门党委会集体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主持职能部门党委工作。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党委工作,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策,研究安排职能部门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委员胡乔木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协助职能部门党委书记做好职能部门党委各项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职能部门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职责,提出职能部门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安排做好中期检查总结、期末检查总结。

2.指导检查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执行职能部门党委的决议。

3. 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

4.做好职能部门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纪检委员相关工作。

6.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委员唐元清同志,担任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职能部门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支部划分及调整工作。

2. 检查和督促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

3.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党费收取。

4.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5.负责按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安排各支部和党员参加学校万名党员进党校以及其他学习培训。

6负责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7.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书记梁林兼任宣传委员,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职能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或方案提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材料准备、记录工作,以及材料收集工作

2.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3.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委决议,即时发布学习内容和任务,使理论学习成为职能部门党委和各党支部“第一议题”,指导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

4.负责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宣传报道,宣传相关材料和总结。

5.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委员余庆明同志,担任工会委员、安全保密委员,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工会活动工作、安全保密工作、巡察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职能部门党委工会工作,保障职能部门党委工会在学校工会领导下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履行民主监督职责负责指导职能部门工会开展好文体活动,完成上级群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党委安全、保密工作;协助做好党员安全保密违纪的调查审理工作。

3.负责职能部门党委巡察工作。

4..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委员尹坤萍同志,担任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学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统战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统战对象的作用。

2.负责提出党支部书记、党员集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职能部门各党支部的党课、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负责专题学习教育计划或方案的提出、组织实施和材料收集。

5.完成职能部门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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